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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台州1月26日電(記者 趙小燕)為了蠅頭小利,浙江台州農民梁連平將工業垃圾運回自己村裡傾倒,並企圖通過焚燒掩人耳目。不過,近日他因此在台州路橋法院受審,並獲刑一年六個月。
  梁連平是台州路橋金清一個普通的農民,平時靠打點零工賺點錢。一年前,梁連平在金清黃琅那邊務工的時候,認識了專門開車運送工業垃圾的宋某。
  路橋做拆解的企業很多,拆解企業將“洋垃圾”通過人工分解,把有用的金屬提取出來,剩下的有塑料、橡膠、以及一些提取不出的貴金屬等,就是工業垃圾。按規定,這些工業垃圾都要運到專門處理這些垃圾的廠里處理。
  2013年9月9日下午3點左右,宋某打電話給梁連平,說有2車固體廢物要傾倒,問他有沒有地方倒。他說自己泗水村老人協會東側的空地可以倒,並約好晚上10點左右,在金清鎮上某公司的紅綠燈碰頭。
  晚上10點多,梁連平開著摩托車帶路,把兩輛滿載著工業垃圾的卡車引到了自己村裡。垃圾倒完後,宋某給了他200元。
  看著兩堆小山似的垃圾,梁連平心裡感到有點不妥,就想著如果把垃圾燒掉以後,至少看上去會少一點,於是就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其點燃。
  據村民描述,當時焚燒垃圾散髮出刺激性的臭味,讓人有反胃、嘔吐的感覺,儘管當時天還比較熱,但村民們都關窗睡覺,不然煙熏得沒法睡,白天從邊上經過的村民,衣服上也會沾上灰塵,手一摸都是黑的。
  兩車垃圾焚燒了將近兩天兩夜,到了11日下午,才由消防隊將其撲滅。
  記者從環保部門獲悉,梁連平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含有塑料、橡膠等的垃圾,產生的廢氣直排環境,排放的廢氣中含有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二惡英、以及殘渣、灰塵等對人體有毒有害的物質,其中二惡英是強致癌物質。二惡英以及這些物質焚燒產生的灰塵分別屬《國家危險廢品名錄》中的HW44、HW18廢物,是危險物質。根據檢測,燃燒向空氣排放的苯並[a]芘等氣體污染物,已使周邊空氣質量嚴重超標。
  路橋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梁連平違反國家規定,處置有害物質,嚴重污染環境,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,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。(完)  (原標題:農民焚燒工業垃圾獲刑一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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